Sunday, January 15, 2012

申請車險理賠事項~醫療給付

應備文件:
1.車主行照
2.印章
3.駕駛人駕照
4.警察開立之交通事故登記聯單
5.醫療單據(正本或副本《蓋院章或與正本相符章》)
6.診斷書
7.傷者銀行帳號存摺影本

  • 二年內一次申請或分次申請。
  • 醫療給付總額為20萬元,且各項費用給付皆有上限規定。
  • 若對方肇逃或無投保,二年內可向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。
  • 強制險採不論過失責任,皆可申請理賠,但事故發生時務必向交警備案。


強制險給付項目(駕駛人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比照強制險標準給付):

1.急救費用
  • 救護車費
  • 搜救費
2.診療費用(採實支實付)
  • 掛號費
  • 住院費(病房費差額)
  • 診斷證明書費
  • 接送費用(轉院、出院、住院、往返門診的交通費用),最多2萬為限。
  • 看護費用(僱用看護或家屬自行照顧,皆可申請),以傷勢需人看護並經《醫師證明》需要者,一般住院1200(加護1500)為上限,最高30天為限。
  • 健保之自付額
  • .....等
3.其他
  • 膳食費(日額180元)
  • 若顏面、頭頸部受損,女性最高可賠42萬,男性25萬。
  • 因車禍造成當事人牙齒斷裂、損傷,最高一齒可申請理賠1萬。
  • 義肢、齒(5萬上限)(每齒1萬,總上限5萬)、義眼(每顆1萬上限)
  • 醫療器材(2萬上限)
  • 非健保給付之醫療器材(含輔助器材)及非積極性治療之輔具,2萬上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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